小册子大用处 “一本通”尽显贴心服务
作者:叶蕴仪 来源:张宇 浏览: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25-04-05 14:54:53 评论数:
当前,整治拒收现金工作面临新形势、新情况,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报道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把学习推广四下基层作为重要抓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到基层解难题、抓落实、促发展的做法和成效。报道有关方面全力做好煤电油气保供稳价,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产销保供,精细化服务保障群众出行等具体举措。
在具体安排方面,通知强调,2024年1月25日至2月24日,中央和各省区市主要新闻单位统一开设新春走基层专栏,组织编辑记者连续推出一线报道,用心讲述感人事迹,积极开展正向引导,精心策划融媒体产品,加大对外传播力度,努力推出一批生动鲜活、刷屏爆款的精品力作。宣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持实践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努力通过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创新实践。通知要求,深入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新成效。通知提出,深入宣传各地节庆文化活动新风尚。通知指出,深入报道各地区各部门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苦干实干,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措施和成效。
报道广大党员干部深入艰苦地区、基层一线,特别是近期雨雪、地震等受灾地区,开展帮扶救助、走访慰问和志愿服务活动,解决好城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新华社北京1月24日电 近日,中宣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新闻单位精心组织开展新春走基层活动,动员广大编辑记者深入基层采访,不断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充分展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显著成绩,生动展示广大人民群众欢乐祥和过春节的喜人景象,营造团结奋进、温暖和谐的浓厚氛围。双方愿进一步深化地质调查、矿产资源特别是关键金属勘查与开发利用等领域务实合作,支持两国企业开展矿业投资合作。
乌方积极支持并推动落实中方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以及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和全球文明倡议,认为上述倡议对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双方高度评价中乌政府间合作委员会及其各分委会为深化两国全方位合作发挥的统筹、协调和推动作用,商定继续在该机制下积极协作。双方强调不断深化科技创新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将积极促进在青年科学家交流、科技减贫、技术转移、联合研究、共同建设科研平台等方面取得更多务实成果。中方愿同乌方积极探讨新一期挖泥船项目。
四、为不断丰富新时代全天候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内涵,双方同意共同落实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加强一带一路倡议和新乌兹别克斯坦发展战略对接。中方欢迎联合国大会通过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倡议的中亚面临全球气候威胁-为了共同繁荣而团结决议,认为通过该决议将有助于进一步团结地区和国际力量,促进中亚地区国家可持续发展。
乌方坚定支持一个中国原则,重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重申不同台湾进行任何形式的官方往来,坚定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坚定支持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统一所作的一切努力。十五、双方认为,两国元首此次会晤对推动中乌关系进一步发展意义重大。中方愿帮助乌方培养卫生领域人才,同乌方继续加强在疾病防控、卫生应急、远程医疗、传统医学领域的双多边合作,共同推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中方满意地指出,乌方已为中国公民实施10日免签入境政策。
十四、双方强调应遵守基于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国际秩序,即尊重各国独立、平等、主权和领土完整,坚持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多边合作。双方商定依托引进高新技术,鼓励并促进投资合作,共建高科技产业合作项目,生产有竞争力的高附加值产品。双方愿继续加强在高新技术、机械制造、农业和水利、粮食安全领域合作,推动已商定的优先投资合作项目尽快落地见效。十、双方强调,2019年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简化商务人士签证手续的协定》为巩固两国友好关系、发展双边经贸和投资合作、促进人员往来和发展旅游业开辟了广阔前景。
十三、双方高度评价中国-中亚机制,认为该机制是深化多边合作的重要平台。双方本着友好、互信、平等合作、共同发展、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原则,确认发展并深化中乌新时代全天候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推动构建中乌命运共同体,特此声明如下:一、中方高度评价乌兹别克斯坦通过全面改革取得的巨大成就,热烈祝贺米尔济约耶夫总统2023年7月再次当选乌兹别克斯坦总统。
双方高度重视电子商务领域的合作潜力,认为两国电子商务合作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并欢迎尽快举行中乌电子商务工作组会议。中方欢迎乌兹别克斯坦加入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联盟,双方愿在联盟框架下共同开展古代文明研究、联合考古、古迹修复、博物馆交流等方面的务实合作。
双方愿同国际社会一道,继续向阿富汗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助力阿富汗发展并加强同阿富汗务实合作,推动阿富汗融入地区经济互联互通一体化进程。三、双方将在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等涉及彼此核心利益的问题上相互坚定支持,反对第三国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双方高度重视加强高等院校间交流合作,支持两国高校发挥主体作用,根据学科和专业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办学活动。双方愿深化在全球发展倡议之友小组框架下合作,积极推进全球发展伙伴关系,推进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双方支持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同乌兹别克斯坦最高会议开展多层次交流合作,夯实中乌友好的社会、民意基础,加强两国各领域法治合作。双方将继续开展各层级定期会晤和磋商,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交换意见并及时协调立场。
中方欢迎乌方参与共建一带一路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机制和中国-中亚应急管理合作机制。双方将采取措施,推动在打击非法移民和贩卖人口、洗钱、经济犯罪和跨境腐败等领域合作。
新华社北京1月24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新时代全天候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邀请,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米尔济约耶夫于2024年1月23日至25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中方认为,在米尔济约耶夫总统带领下,乌方将顺利推进乌兹别克斯坦-2030战略,如期实现各项目标和任务,造福乌兹别克斯坦人民。
中方高度评价乌方在深化地区合作、睦邻友好、密切中亚国家关系、减少潜在冲突、构建中亚伙伴精神、提升本地区国际地位和投资吸引力等进程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双方高度评价2023年5月18日在西安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声明》和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新时代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发展规划(2023-2027年)》。
中方认为,撒马尔罕团结倡议-为了共同安全与繁荣以及在倡议框架下2024年举办撒马尔罕国际气候论坛恰逢其时,有利于维护和平与稳定,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十一、双方重申,一个和平、稳定、发展和繁荣的阿富汗符合阿富汗及地区国家共同利益,尊重阿富汗独立、主权、领土完整和民族团结,不干涉阿富汗内政,支持阿人主导,阿人所有基本原则。两国元首在热烈友好的气氛中举行会谈,就中乌关系、进一步深化两国全方位合作以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双方将继续加强在联合国、上海合作组织、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等多边机制框架内的相互支持与合作,就共同关心的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及时交换意见、协调立场,携手应对全球和地区挑战。
乌方欢迎中方企业参与太阳能、风能和水力发电项目,愿引进中方技术和投资以实施可再生能源项目,实现包括太阳能板、硅片、电池等绿色能源发展所需材料和设备本地化,联合培养专业人才。双方欢迎这一积极态势,并商定推动贸易平衡发展,早日实现将双边贸易规模提升至200亿美元的目标。
双方反对在阿富汗境内采取或支持可能威胁双方国家利益的举措和行为。双方认为,扩大防务、执法和情报等部门间合作对深化两国安全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中方认为,乌方关于在联合国框架下成立阿富汗问题国际谈判小组的倡议具有重要意义。五、双方指出,在传统能源、可再生能源、绿色能源、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等领域扩大合作十分必要。
双方积极评价两国防务部门合作成果,将进一步拓展各层级各领域交流,深化军事军技合作。双方强调应鼓励两国地方建立并巩固友好省州和友好城市关系。六、双方认为,中吉乌铁路项目对加强中乌两国和地区互联互通具有历史和战略意义。中方愿扩大进口乌优质农产品及其他产品,将加快审批特定品类农产品和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等许可。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米尔济约耶夫感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对乌方代表团的热情友好接待,并邀请习近平主席在双方方便的时候访问乌兹别克斯坦。双方强调合理利用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双方反对第三国或任何组织、团伙在本国境内从事损害对方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行为。中方坚定支持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和平、开放、务实的对外政策和为促进中亚地区稳定与共同繁荣所作努力。
双方愿开展商签互免签证协定工作。二、双方认为,两国最高层积极开展政治对话是推动中乌关系发展的核心和关键因素,商定通过会晤、通话、信函往来等形式保持两国元首密切交往。